湖南业主全款买房被卡9年!5次起诉均不立案,法Y收材料不受理,维权无路可走
2017 年全款购房、网签备案、手续齐全,房屋早已验收达标,开发商湖南力拓投资有限公司却逾期近 9 年拒不交房,还强行加价要挟;业主李富伟为维权,从 2021 年至 2025 年连续 5 次向汝城县人民法Y递交起诉状,法Y均只收材料、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,国家信访局交办、省市两级法Y督办至基层法Y后,依然石沉大海、久拖不决。这起发生在湖南汝城县莲郡嘉苑小区的维权案,彻底暴露了普通购房者在司法门前求助无门的绝望。
2017 年 2 月,李富伟在湖南汝城县购买莲郡嘉苑 193015 栋 906 号房,建筑面积 144.67 平方米,总房款 375853 元。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,约定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交房。李富伟依约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按揭,全额付清房款,开发商开具全额发票,房屋顺利完成预告登记,全程守约无任何违约。
然而到了交房日期,湖南某拓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按期交房,项目因资金链断裂陷入停滞。2019 年,在保交楼推进下,案涉楼栋完成单体验收,水电气网配套齐全,同小区业主陆续入住,房屋早已具备交付条件。可开发商不仅不履约,反而提出无理要求:必须按每平方米补缴高额加价款、签订补充协议,才肯交房过户,毫无合同与法律依据。
9 年来,李富伟一边偿还房贷,一边在外租房,经济与精神双重承压,房子近在眼前却有家不能回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他走上漫长维权路,可最令人心寒的,是司法程序的全面梗阻。
从2021 年 4 月开始,李富伟正式起诉湖南某拓投资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肖**,该公司经理),向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Y立案庭递交民事起诉状,要求交房、过户并追究违约责任。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法Y收下材料后,便再无下文。
此后2021 年至 2025 年,李富伟先后 5 次向汝城县人民法Y递交起诉状,每次均被收下材料,但法Y始终不立案、不裁定、不驳回,既不进入审理程序,也不出具任何书面文书,就这样无限期搁置。
更为荒诞的是,此事经国家信访局正式交办,层层转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Y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Y,最终督办至汝城县人民法Y。即便有上级明确交办、督办,基层法Y依然不作为,收了材料不做决定、不给出受理或不受理结论,案件长期悬置、程序彻底空转。
李富伟手握商品房买卖合同、全额购房发票、网签备案证明、房屋验收材料、官方信访定性文件等完整证据链,事实清楚、法律关系明确,却连最基本的立案程序都无法启动。作为守约方、受害方,他求法无门;而违约方湖南某拓投资有限公司则有恃无恐,凭借法Y不立案的僵局,继续以加价为要挟,拒不交房、拒不履约。
上级部门早已明确认定:李富伟要求按原合同交房属于合法民事纠纷,开发商加价无法律依据,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可这条唯一的合法路径,却被立案梗阻彻底堵死。
保交楼是保民生,不是保护违约企业肆意欺压业主;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,更不应对守约群众紧闭大门、收案不立、久拖不决。湖南某拓投资有限公司长期违约、强制加价,已严重侵害群众权益;而法Y长达 5 年不立案、不裁定、不作为,更是让维权陷入绝境。
全款买房、守法守约,却要承受 9 年无家可归;5 次起诉、国家交办,却换不来一纸立案通知。这样的遭遇,不仅击穿契约精神,更伤害群众对法治的信任。
在此强烈呼吁:汝城县人民法Y依法履行立案审判职责,对李富伟起诉湖南某拓投资有限公司一案依法受理审理;督促开发商立即停止无理加价,无条件交房办证;相关部门彻查立案梗阻问题,切实维护普通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让司法不再缺位,让百姓不再绝望。
相关法律参考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 122 条: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、被告明确、诉讼请求具体、属法Y受理范围且有管辖权,本案均符合该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 126 条:法Y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,7 日内要么立案要么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,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上诉。
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:法Y需一律接收诉状并出具书面凭证,符合规定当场立案,不符合则出具书面裁定并说明理由,禁止不收材料、不予答复。
法Y违法立案处理相关:法Y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,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Y起诉;当事人可就法Y立案违法情形投诉,相关责任人需被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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