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的一次监督抽检中,阿明做的白馒头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076-2014标准要求,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。执法人员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,第一时间找到阿明,阿明在报告面前承认确实在加工馒头时添加了甜蜜素,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项证据也证实了这一点。
阿明在馒头中添加的甜蜜素,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。甜蜜素是一种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,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,价格却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。而且,它不像糖精那样用量多了会有苦味,所以在某些食品加工过程中会用甜蜜素代替糖来使用。执法人员说,根据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规定,甜蜜素可用于糕点、饼干、面包、饮料、配制酒等19类食品,但不能用于馒头。
“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,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,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、孕妇、小孩危害更明显。”执法人员说。
阿明在馒头中添加甜蜜素的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中“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的食品”的规定,按照该法第124条规定,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。
执法人员说,去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施行,其中明确了食品企业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诚信自律、保证食品安全。“各食品生产、经营者要承担起主体责任,像阿明这样浑浑噩噩可不行,对于法律法规的规定、对于自己应尽到的义务都应该有清楚的认识。”执法人员提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