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,一男子自称在光明公安分局工作,买走价值1.2万元的荔枝,至今仍余7000元货款未还。然而,由于果园是熟客交易、没有发票,果园主与该男子仅有微信转账记录,非充足证据,法院难以立案。光明分局表示,在分局及案发地所属的公明派出所都查无此人。律师建议,事主如希望立案,还需补充微信记录之外的证据,佐证当事人身份。
“信用交易”遭失信者破坏
卖主苦恼不已
图为当事人的聊天记录。
“最后这个钱如果实在追不回来,我们也只能自认倒霉了,但是至少想把这个事情曝光。”韦小姐对记者说。
蔡先生和韦小姐夫妻两人在光明新区经营着一处荔枝果园。据两人陈述,今年5月18日,一名彭姓男子经朋友介绍,来到两人的荔枝园,提出批发购买。
“他说自己在光明公安分局工作,买荔枝是回去给领导、同事送礼。”韦小姐说,看到这名男子还穿着制服,又是熟人介绍,便答应了这笔交易。该男子在5月内分三次提走了购买的荔枝,另外也买走了韦小姐家里养的几只鸡鸭。
“一般按我们的惯例,第二次取货之前应该结清第一次的钱。” 但该男子连续提货3次都没有付款,蔡先生便问介绍人“这人可不可靠”。介绍人告诉他,“他家就住这边,母亲、妻子都在,又有工作单位”,可以放心。
蔡先生介绍说,很多买主跳过中间批发商,直接联系自己家这类果园进货,一为便宜,二为质量好。“一般半个月、一个月买主就会结清货款。我们给去镇政府送货的时候,也都是半个月就结清打给我们。”
然而韦小姐表示,这名彭姓男子提货的欠款,开始两个月内都没打过来。据蔡先生展示的他和这名男子的微信聊天记录,货物总价12857元,而对方7月27日才付了2857元,8月底又付了3000元,但余下的7000元一直未付。
“8月份给的那三千元,还是我们告诉他小孩上学要用钱,又报了警他才转过来的。”韦小姐说,向对方讨债期间,该男子曾表示自己“工作丢了”、“老婆离婚了”,推托没钱,表示“有了钱再还”。微信聊天记录还显示,该男子发图告诉蔡先生,“因为你的荔枝质量不合格,导致我失业”,但蔡先生两人称,图中荔枝的品种和包装和卖给对方的并不一样。
无奈之下,蔡先生夫妻在8月28日到公明派出所报警,民警告知,这属于经济纠纷,建议双方调解,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